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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2015年1-4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
发布时间:2015-05-22 作者: 来源:佛山市安监局  字体:  打印 分享至:

各区人民政府,市安委会成员单位:

今年1-4月份,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314起,死亡159人,受伤771人,直接经济损失3286.1万元,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、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.94%、下降15.43%、下降32.43%和上升20.15%。

其中,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312起,死亡36人,受伤97人,直接经济损失3088.64万元,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8.63%、下降2.7%、下降4.9%和上升30.61%。

一、工业商贸:全市工业商贸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6起、死亡7人、直接经济损失690万元,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为上升1起、上升2人和增加损失380万元。

二、道路交通: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61起、死亡144人、受伤763人、直接经济损失175.61万元,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6.69%、下降16.28%、下降32.95%和下降10.71%。

其中,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86起、死亡26人、受伤93人、直接经济损失50.84万元,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0.37%、下降18.75%、下降7%和上升14.43%。

三、火灾:全市发生火灾事故546起、死亡7人、受伤7人、直接经济损失2385.49万元。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19起、死亡2人、受伤3人,直接经济损失1959.36万元。

四、水上交通:全市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起、死亡1人、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,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起、上升1人、增加损失35万元。

五、渔业船舶:全市没有发生渔业船舶事故,去年同期没有发生渔业船舶事故。

六、其他行业或领域:教育、水利、公用事业、民爆、建筑施工等行业或领域没有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。

七、较大事故情况:全市共发生3起较大事故,分别为南海区“2.10”较大火灾事故;三水区“3.15”较大中毒事故;广高速“4.9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518

 

附件

各区2015年1-4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

事故分类

全市

禅城

南海

顺德

高明

三水

企业

职工

伤亡

事故

死亡人数

7

2

2

0

0

3

同期相比

40%

上升1人

持平

下降2人

持平

上升3人

道路

交通

事故

死亡人数

144

10

47

32

17

15

同期相比

-16.28%

-23.08%

-7.84%

-36%

-15%

-11.76%

生产

经营性

道路

交通

事故

死亡人数

26

3

9

3

5

0

同期相比

-18.75%

持平

持平

-57.14%

66.67%

-100%

火灾

事故

死亡人数

7

0

6

1

0

0

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

死亡人数

2

0

2

0

0

0

水上

交通

事故

死亡人数

1

0

0

1

0

0

较大

事故

2015年较大事故

3(交通事故)

 

1(火灾事故)

 

 

1(中毒

事故)

说明:1.全市事故数据包含顺德区事故数据。

     2.道路交通事故除五区外还包含:一环死亡11人,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.38%;高速公路(一大队)死亡5人,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0%;高速公路(二大队)死亡7人,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.67%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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